江苏海洋大学走读生走读协议
为了加强走读生的管理,保障走读生的自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的安全稳定,走读生须签订此协议后方能走读。
一、江苏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处(甲方)根据欲走读学生(乙方)的申请,严格按走读条件审核,符合者签署意见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二、走读生须向学校申报详细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和走读方式,填写走读生管理档案。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的要及时报告学校。
三、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
四、不得以走读为理由不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
五、定期向所在学院汇报在校外的生活、学习和思想情况。
六、走读出现困难的应及时向学校汇报,以便学校决定其是否可以继续走读。
七、学生走读期间在校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学生在走读期间出现二门以上考试不及格,则第二年不得再申请走读。
九、此协议一式三份,学生工作处、走读生所在学院、走读生本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庭详细住址:
走读期间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家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