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
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及
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海洋大学
2019年11月25日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实习
与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对本科生的综合能力训练,培养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提高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一)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本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相应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
(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指导教师总数的一定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指导教师。
第三条 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评选条件
(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价值。
(二)独立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三)善于查阅和利用技术资料;设计方案合理,有新意;能顺利地进行实验等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表现出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四)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要求说明书完整,图纸齐全,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条理分明,文字通顺,制图符合标准。
(五)外文资料翻译表达准确、通顺,外文摘要完整、准确。
(六)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文本复制检测结果的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
第四条 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一)指导教师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且指导学生获得学院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
(二)思想作风正派、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指导过程中注重教书育人,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
(三)认真、及时做好毕业生的选题工作;积极配合学院、系进行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敬业的精神。
(四)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能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与水平及时指导;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能够鼓励和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思维和创新活动。
(五)指导学生做好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总结,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严格按评分标准公正地评定学生的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成绩。
第五条 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学院组织评审、推荐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
(二)材料报送。各学院将评审材料(推荐表、汇总表、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原件和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摘要)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评选。学校组织评选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报分管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第六条 学校向学生颁发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荣誉证书,记入学籍档案;向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依据学校相关教学奖励办法发放奖金。
第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其它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江苏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