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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海洋大学2020年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 通知
2020-05-13 15:54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海洋大学2020年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

通知

 

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及科学研究能力训练,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07号),以及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江海大〔2019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

各学院本年度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量不限。

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人数和专业类别的情况,学校下达本年度申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的最低指标(见附件1)。各单位应大力宣传,认真组织师生踊跃申报,确保完成该项指标。推荐立项国家级、省级项目需同时报名参加2020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申报对象

1.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或创业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2020届毕业生不允许申报。

2.每名学生本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如有未结题项目,本次申报不得担任项目主持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三、申报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分为3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2.创业训练项目分为4类:创业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其中创业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申报内容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

1. 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 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3. 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 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5. 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6. 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

7. 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8. 社会调查项目;

9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1.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陆江苏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系统http://practice.hhit.edu.cn/chuangxin/index.aspx填报对应级别申报书。

2.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512日,具体操作流程请登陆创新创业训练系统平台下载。

3.各学院于202052917:00前将推荐结果上报教务处实践科(文渊楼202室)。

4.学校将组织校级专家评审,从各学院推荐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六、申报要求

1.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2.每个申报项目应至少聘请一位教师作为项目组指导教师,创业类项目需同时聘请一名企业导师。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及审阅学生的研究结果等。

3. 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包括未结项)。

4. 第一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省级重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有),35周岁(含35周岁)以内的指导教师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

  5.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并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

6.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完成年限,省级以上项目要求2年完成,校级项目1年完成。学校将于每年5月份组织对立项项目进行现场结题验收。

七、成果要求

    依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江海大〔201924号),项目预期成果作为立项的主要参考标准。申报书必须对项目技术路线、具体研究方法作明确阐述,同时提出便于考核的成果形式及数量,若不按照相应要求填写,则降低项目级别,甚至取消项目推荐资格。

创新训练项目预期成果参考标准如下:

1.国家级(省级重点)、国家级指导(省级重点自筹)项目:至少要满足论文、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样机(系统硬件或系统软件)、实物当中1个。其中论文是EISCISSCI、核心收录以上且需发表(录用通知+版面费复印件亦可)、发明专利为申请受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为授权。

2.省级一般项目和省级指导项目:至少要满足论文、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样机(系统硬件或系统软件)、实物当中1个。其中论文需发表(录用通知+版面费复印件亦可)、发明专利为申请受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为授权。

3.校级、院级项目:原则上要满足论文、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样机(系统硬件或系统软件)、研究报告中1个。专利为申请受理。

创业类项目预期成果参考标准如下:

创业项目取得的成果;盈利情况;有没有接收到社会赞助或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如果有,请将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附后)等。创业训练项目须附创业计划书等。创业实践项目须提供以项目负责人为法人的营业执照、财务、税务等材料。

以上项目成果的所有权为江苏海洋大学,发表论文原则上要求项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通讯作者,作者单位江苏海洋大学。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原则上要求第一发明人为项目主要负责人、第二发明人为指导教师,专利所有权为江苏海洋大学。对于成果中没有项目成员参与的项目,其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八、项目资助

凡被批准立项的项目,根据项目的级别和预算,给予一定资助。

 

附件:1. 2020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最低指标
2. 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3. 2020年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2020512

 

江苏海洋大学教务处           2020512日印发

附件1:

2020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最低指标

序号

学院

创业训练项目指标

创新训练项目指标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1

海洋生命与水产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1

8

14

2

机械与海洋工程学院

1

12

20

3

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

1

8

14

4

测绘与海洋信息学院

1

5

8

5

海洋资源与环境

1

3

5

6

电子工程学院

1

10

16

7

化学工程学院

1

6

9

8

计算机工程学院

1

7

12

9

药学院

1

4

7

10

理学院

1

6

10

11

商学院

1

10

17

12

文学院

1

4

7

13

外国语学院

1

4

6

14

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

1

4

6

15

艺术学院

1

4

7

16

体育学院

1

1

1

17

应用技术学院

1

5

9

18

工程训练中心

1

1

3

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小计

18

102

171

附件2

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学院                     

排序

项目名称

项目级别

项目主持人(学号)

项目组人数

指导教师姓名

项目预期成果形式

1

 

 

 

 

 

 

2

 

 

 

 

 

 

3

 

 

 

 

 

 

4

 

 

 

 

 

 

5

 

 

 

 

 

 

 

 

 

 

 

 

注:1. 项目级别按“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创新训练”填写。

2.成果形式按实物、论文、调研报告、专利、系统、应用软件、有技术参数的图纸、实验数据结果等填写。

 

填表人签字:       学院负责人签字:     (公章)        填表日期:        

 

 

 

 

 

 

 

 

 

 

 

附件3

2020年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学院                     

排序

项目名称

项目级别

项目主持人(学号)

项目组人数

指导教师姓名

项目预期成果形式

1

 

 

 

 

 

 

2

 

 

 

 

 

 

3

 

 

 

 

 

 

4

 

 

 

 

 

 

5

 

 

 

 

 

 

 

 

 

 

 

 

注:1.项目级别按“创业训练(重点项目)”、“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重点项目)”、“创业实践”填写。

2.成果形式按创业计划书、注册企业、盈利情况等填写。

 

填表人签字:        学院负责人签字:      (公章)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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