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示范班创建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青年学生的基本遵循,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以面带片,把学生班集体建成锻造理想信念的熔炉、弘扬主流价值的高地、彰显文明风尚的窗口,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真正融入到学生学习、生活、实践各方面。
二、基本原则
自愿申报、择优选拔、分类培育、精准指导、动态管理。
三、创建范围
在校本科生班集体。
四、创建标准
1.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班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
2.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班团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计划、经常性开展主题班会、主题团日、学习研讨、考察调研、志愿服务等系列教育活动,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氛围浓厚。
3. 班级成员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自觉把“小我”融入到“大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4. 创建班级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的统一(具体标准见附件1),对推进全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具有示范意义。
五、创建步骤
1. 培育班级遴选
每年5月,各学院组织申报培育班级,并择优向学校推荐。经学校审核,确定全校每个年级20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培育班级并予以公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班在遴选培育班级的基础上进行创建。
2. 培育班级管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培育班级的日常管理由所在学院负责,培育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一年。培育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培育期内表现不佳的班级,各学院要及时撤销其培育资格,并可在其他班级中择优递补,同时报学校管理部门备案。
3. 示范班级命名
每年11月,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培育班级进行评审,开展汇报答辩,参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班创建标准,结合教学、学工等部门的反馈意见,每次评出10个校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班,示范班原则上在毕业班中产生。该示范班级爱党爱国爱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积极要求进步,向党组织靠拢,撰写入党申请书人数超过70%;学风优良,考风端正,诚实守信,自愿申请无手机课堂班级及无人监考班级;富有爱心,热心公益,从事志愿服务人数超过80%;遵章守纪,组织纪律性强,违纪人数少;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培育期间高标准开展并完成各项工作。
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班的培育班级中,推选诚信示范班、友善示范班(不超过3个)。该示范班成员在诚信、友善上为全校模范。
未被命名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班的培育班级由所在学院结合培育期内表现选择继续或取消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班在校期间如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或起不到榜样示范作用的,经学校研究,取消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班称号。
六、表彰与奖励
1. 评选出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班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奖牌,在毕业典礼上表彰。
2.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班级的班支委在当学年综合测评加8分,其他学生加6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班级的班支委在当学年综合测评加10分,其他学生加8分,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班级、示范班级优先参评校级、省级先进班集体,班主任、辅导员年度考评可优先推荐考核优秀,班长、团支书可优先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同时适当增加班级当学年评优名额,增加班级入党推优名额。
七、组织与保障
1. 加大支持力度。培育创建示范班是我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落实。学校每年将划拨专项建设经费支持示范班的培育和创建工作。
2. 强化指导督导。校党委组织、宣传、学工等部门要加强对学院培育创建示范班级的指导,切实帮助学院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鼓励积极创新探索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对此项工作开展不力的学院,强化督导和反馈。
3. 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学校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成果,通过工作汇报、经验介绍会等形式交流创建经验,充分展示社会主义价值观示范班的风采,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者和积极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