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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学生走读管理办法
2020-04-24 16:30  


为了加强对学生走读的管理,规范学生走读的申请与审批程序,保障走读学生的自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与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走读的基本条件

1.家住连云港市区且离学校较近,有较强的自理能力的学生;

2.因身体等原因不能住集体宿舍,在连云港市区有直系亲属或家长可以陪读的学生;

3.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外住宿并得到学校、家长准许的学生。

二、走读的申请和审批

1.符合走读基本条件的学生,由本人递交书面申请,家长、班主任签字,经所在学院初审同意,报学生处审核;特殊情况者,学院审批,报学生处备案。

2.学生处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批准后,由学生、学生家长与学校签订走读协议;

3.申请审批的时间为:老生为每年暑假前两周,新生在入学报到时。走读时间以一学年为限,如第二学年仍要走读的,需重新申请。

三、走读学生的管理

1.走读学生须向学校申报详细的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填写走读生管理档案,地址和联系方式变更时要及时报告学校;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

3.不得以走读为理由不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

4.定期向所在学院汇报在校外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

5.走读出现困难的,应及时向学校汇报,以便学校决定其是否可以继续走读。

 

 

 

 

 

 

江苏海洋大学学生走读手续办理流程


























学生在6月份提出申请,填写《走读申请审批表》

























家长签字同意


























































班主任签字同意


























































院系初审同意



























































学生工作处审核同意(特殊情况,报学工处备案)
























学校审核同意




























































学生、家长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学校签订《走读协议》


























































到原宿舍办理退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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