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生走读的管理,规范学生走读的申请与审批程序,保障走读学生的自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与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走读的基本条件
1.家住连云港市区且离学校较近,有较强的自理能力的学生;
2.因身体等原因不能住集体宿舍,在连云港市区有直系亲属或家长可以陪读的学生;
3.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外住宿并得到学校、家长准许的学生。
二、走读的申请和审批
1.符合走读基本条件的学生,由本人递交书面申请,家长、班主任签字,经所在学院初审同意,报学生处审核;特殊情况者,学院审批,报学生处备案。
2.学生处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批准后,由学生、学生家长与学校签订走读协议;
3.申请审批的时间为:老生为每年暑假前两周,新生在入学报到时。走读时间以一学年为限,如第二学年仍要走读的,需重新申请。
三、走读学生的管理
1.走读学生须向学校申报详细的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填写走读生管理档案,地址和联系方式变更时要及时报告学校;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
3.不得以走读为理由不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
4.定期向所在学院汇报在校外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
5.走读出现困难的,应及时向学校汇报,以便学校决定其是否可以继续走读。
江苏海洋大学学生走读手续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