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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2021-11-04 16:40  

关于评选2021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国家助学金是政府为了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1107号)文件精神,现将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由各学院把握适当向新生倾斜)。

二、评选办法

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江苏海洋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进行,详见2021年版《大学生手册》。

三、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共5076个指标(人均3300,分秋季与春季)。各学院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四、评选要求

1.为确保本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下进行,各学院要成立评审小组,同时要通过网络、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公布本单位监督电话,让本单位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获奖对象的评审工作,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做出评审意见,依据申请人在校表现情况进行排序,确定国家助学金的人选,上报学生处前要在本学院进行公示。

2.各学院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选工作,不得任意增减名额或金额。特别在评定国家助学金时,各学院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每人2300元、3300元和4300元三个标准评定国家助学金,但不能超过分配的国家助学金额度,评选人数与分配人数指标尽可能保持一致

3.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国家助学金必须按学校最高档次标准资助。

五、完成时间及报送材料说明

各学院1120日前将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按要求打印报送材料如下:

1. 通过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打印报送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每生一份。申请表上需填报学生困难等级

2. 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一份;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一份。

3. 建档立卡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情况汇总表一份

对在评选过程中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学院给予通报批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对不如实申请、骗取国家资助的学生,取消其资格,收回奖助学金,并给予严肃处理。

评选工作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学校举报电话:纪委办公室:85895032,学生工作处:85895071,资助管理中心:85895078,举报电子信箱:hhit_sys@163.com


江苏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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