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即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考核目的
为规范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素质,激发各部门成员的工作热情,加强学生会整体活动的创新力度,促进学生会各部门严格按活动流程开展工作,并为学生干部评优和干部提拔工作提供具体依据,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客观、民主原则;
3.德才并重与注重实际原则;
4.分职分类与人事结合原则。
三、考核对象
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二章 细 则
一、会议考勤制度
1.药学院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须全勤。无故缺席者扣8分,无故迟到、早退者扣5分,(重大事项无故缺席者作停职一月并通报处理,无故缺席两次者,经查明后,上报至主席团予以处分,作自动退会处理)会议前2小时内未请假并未与会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2.在部长会议上,因故无法参加者,须向办公室报告情况,由主席团成员批准,理由正当者方可准假。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实行扣分制度,无故缺席会议或未按要求请假者扣5分,迟到、早退扣3分,扣分情况由办公室登记;
3.部门例会上,因故不能与会者须在会前2小时向部长请假,经批准后,通知办公室。若因故无法参加部门例会者,与会人员须向部长请假,理由正当者方可准假,请假名单需报至办公室;
4.部门例会上,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实行扣分制度,无故缺席会议或未按要求请假者扣3分,迟到、早退扣2分,扣分情况需由各部门部长记录,会后报至办公室;与会人员无故缺席会议三次以上,由各部门部长记录,上报至主席团,确认无误后,予以处分;
5.其它会议上,办公室成员负责考勤。
二、值班考勤制度
1.各部门严格按照值班表规定时间进行值班。无故缺席者扣6分,无故迟到、早退者扣3分;
2.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成员应提前向当日值班负责人请假,并说明请假原由,经批准后须找人替班,否则按缺席处理;如遇特殊情况迟到者,需提前通知当日值班负责人;
3.值班施行签到制度,每日值班由当日值班负责人进行考勤,不可代签、补签,如有发现一律扣10分。为保证值班考勤的公平、公正与严肃性,主席团成员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4.每月值班无请假、迟到、早退、缺勤者,在原有得分上加5分。
三、活动参与考勤制度
1.凡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学生会活动,各部门成员须积极参加;
2.参加活动须服从活动主办部门副部级及以上成员或办公室成员调配,不服从调配者扣6分;
3.活动被调配者,按时参加并圆满完成活动者加8分。无故迟到、早退者扣4分,无故缺勤者扣6分。被调配后如因故不能及时到场完成活动,请自行寻找会内成员替代,否则按无故缺勤记录,替代成员按自愿参加活动记录,圆满完成活动者加10分;如替代成员早退,则被调配人员按缺席处理;
4.除木兰杯、雷锋杯、大学生辩论赛等活动,其它活动人员的调配均由办公室完成。如果部门想自行调人,需向主席团申请。活动无需由办公室负责人员调配的部门须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签到表整理好后上交给办公室负责人员。活动签到表若有遗失且无补救处理措施的部门,部长作扣6分处理,干事作扣4分处理;
5.负责调配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调配工作时,被调人员态度极其恶劣者,上报至主席团,由主席团裁定处理办法;
6.累计3次无故缺勤者,在原有基础上扣18分;
7.宣传及活动举办期间,各部门成员应主动参与并签到。参与活动者加2分;
8.凡参加各自所在部门筹办的活动的考核对象(不记入被调人员名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且有签到记录的,活动奖励加分为宣传日数与活动举办日数总和。(例如:活动宣传3天,活动举办3天,则活动部门所得加分为3+3=6分,以此类推)
四、奖励制度(即额外加分)
1.本月中,在校级的活动比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在省级比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2.个人贡献(遇到突发情况时,如需搬运杂物情况下,自愿参与者加5分,被调者加3分);
3.上述加分细则需注意:若加分对象能细化到个人,则给予个人加分;若加分对象为部门整体,则作为部门平均分的相应奖励加分;
4.此外个人额外加分须由各部门部长在月底前五日直接上交至办公室部长处,再由办公室部长整理好后统一上报至主席团处申请加分。申请得到批准者将在该月奖惩里体现。每月最后一日为加分申请最后期限,逾期上报者不予受理;
5.连续三个月总分排在倒数前三位通报批评。
注:
1.此分数在总分基础上进行加分;
2.所有符合加分条件的项目需本人出示荣誉证书复印件,待核实后方可进行加分,以备日后考核;
3.奖励制度无强制性,利用此加分制度是各部门成员的权利。
第三章 说 明
一、分数管理
1.部门分数每月考核一次,部门平均分由干事分数及部长分数两部分组成,干事分数占70%,部长分数占30%;
2.每月对分数进行一次总结,排名前四名的干事及排名前两名的部长将授予“风采之星”称号,在院内公示,并颁发奖状;
3.奖惩排名后五名者,可由部长进行约谈并予以内部批评处理;
4.连续三次排名后五名者,由主席团商议作劝退或辞退处理。
二、干事分数
1.每名干事满分为100分,基本分为50分;
2.后期分数的加减依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三、部长分数
1.部长在活动宣传及举办期间应主动参与并签到,其记录将载入个人奖惩得分;
2.第二章中第一、二、三条内容同样适用于各部门部长;
3.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者,由所在部门分管主席进行约谈;
4.连续三次排名后三位者,由主席及所在部门分管主席进行约谈,视其工作表现作劝退或留任察看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由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监督实施。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所有。
本制度自2018年9月21日起开始实行。
本制度经2020年8月19日修改。
本制度经2021年8月19日修改。
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2021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