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学生组织文印、制作物品制度
各学生组织:
为实现对学生组织内部的科学管理,对学生组织日常以及活动中文印、制作物品的统筹监督,有效发挥各部门在学生组织工作中的作用,使学生组织工作走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经药学院团委书记与各学生组织主席团商议研究,决定出台《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学生组织文印、制作物品制度》。
制度内规定,自2016年9月25日起,药学院学生组织发行的日常文件、举办活动所需要制作的材料(包括横幅、宣传单、奖状荣誉证书、席卡等)一切需要去海苑打印店文印制作的,皆须填报附件中的《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学生组织文印、制作物品申报单》。各部门按照申报单要求填报后,先交由各组织的责任部门(学生会交由权益部)(副)部长审核签字,再由各组织主席团(或分管主席)审核签字,最后由药学院团委书记王博老师审核签字并盖章。经由以上三步方可凭申请单去去海苑打印店进行文印制作。
特此声明!
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2021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