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以及国内疫情防控部署,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保障考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统一采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远程进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及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构成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在复试过程中执行统一的评价标准。
三、基本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统一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6。
(二)复试时间
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加分项目
关于加分项目和加分值严格执行国家文件规定,具体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信息。
四、资格审查
(一)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和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和录取。
(二)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材料应将原件扫描为彩色清晰的PDF格式文件。凡有加盖公章的材料,扫描件必须保持公章原有颜色,复印件扫描视为无效)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2. 准考证。
3.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红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4.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
5.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6. 2021年秋季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 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8.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https://yjsc.jou.edu.cn/info/1031/1280.htm)(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部门印章)。
10. 考生本人签字的《江苏海洋大学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
11. 个人简历以及可以证明考生能力的相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代表性获奖证书、本人科研成果等)。
上述1-10项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资格审查”;第11项单独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支撑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 yuhong@jou.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复试科目-联系电话”。
五、复试缴费
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复试前,须登陆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交纳复试费(80元/生),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六、复试安排
(一)确认复试科目
考生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资格审查材料的同时,务必在邮件中确认本人复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内容
1. 复试满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包括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3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70分)。
2.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30分钟,专业科目笔试包括答题、撰写实验或研究设计等;综合素质面试包括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实践能力等。
3. 工作人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专业知识和英语试题发送给考生,考生按照要求口头作答,必要时可将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并向考官展示。
4. 英语听说测试:在面试过程中进行,包括英语原文阅读、翻译或英语口头问答等。
5. 请考生准备3分钟左右的个人自述,包括个人学习情况、科学实践活动、科研成果、未来计划等内容。
6. 心理素质测试
学院组织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7. 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要进行全面复试。加试科目为两门,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在复试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8. 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 [2018] 8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过程
1. 考生应根据复试考场与时间段安排提前30分钟登录远程面试系统,通过实人认证后进入本人对应的考场等候。开考15分钟后无故未进入系统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需全程关注系统,掌握测试进度,等候工作人员发送面试邀请。
2. 上一位考生复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向下一位考生发送面试邀请,考生应及时接入复试现场。如果考生在工作人员发送邀请后1分钟仍未接入现场,将自动进行顺延,由工作人员顺位接入下一位等候考生。
3. 考生接入面试现场后,首先应按考官指令要求,将摄像头旋转360°,全面展示面试环境,确保周围不出现无关人员和考试相关的物品书籍等。复试过程中,考官可要求考生再次展示周边环境。
4. 考核结束后,复试组宣布复试结束,工作人员将考生退出现场。考生退出现场后不得再进入本场考试。
5. 如考生因设备或网络故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的,应立即与学院联系人联系,经学院审查原因属实后,可以安排暂缓复试,等本考场考生复试结束后,重新复试。
(四)复试注意事项
1. 研究生招生复试属于国家级考试,严禁考生有弄虚作假或替考舞弊等行为,违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视情节予以处罚。
2. 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已完成复试的考生不得将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向外传播,一经发现,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责任。
3.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按照考官与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发言、回答,不得发表与复试无关的言论。
4. 考生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私自离开视频现场或中断视频。
七、调剂
我院海洋化学学硕和药学专硕接受调剂,调剂程序参照江苏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八、录取
1. 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 +(复试总成绩×0.4) /3。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 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者。
(5)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或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6)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
4. 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网络远程复试相关准备
(一)设备配置准备
我院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考生需准备一台电脑和一部智能手机(最好为Android系统)。电脑应安装Windows7或以上版本操作系统,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配备有效果较好的摄像头(720P以上为宜)、麦克风与音箱;手机上应安装学信网APP(远程面试系统首页可下载),同时安装支付宝APP,并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双机位复试过程中,电脑为一机位,手机为二机位。
(二)复试环境准备
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宽带(WiFi)网络或4G/5G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严禁在培训机构接受复试。除考生本人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出现在复试现场。
整个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关闭电脑与手机上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如QQ、微信、闹钟等)。保持手机电量充足、通话畅通。考生应正面免冠面对一机位摄像头;除在草稿纸上书写外,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头肩部应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遮挡耳朵和脖子,不佩戴口罩,不戴耳饰或耳机。二机位用手机架固定位于考生侧后方,视野应至少覆盖整个电脑屏幕、考生头部及双手动作。
十、咨询、申诉及监督
1.我院将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联系电话:余老师:17826536990 ; 秦老师:13770599892。申诉人若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处提起申诉。
2.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督查,设立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518-85895032,接受考生的申诉与质疑。
十一、其他事项
本办法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为准。
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及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苏海洋大学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
2.江苏海洋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