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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4-03-26 10:27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和规定,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药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达到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二)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80%。药学专业不接受调剂;海洋科学(海洋化学方向)、中药学和制药工程专业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80%,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

2024331日上午8:30-12:00,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文达楼1106房间,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95786

2024331日下午14:00-16:00,专业课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02441日全天,上午8:30开始现场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情况另行确定并在药学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调剂)进行资格审查,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考生必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原件及本人签名的复印件各1份)在现场报到时提交给学院(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

2.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4.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网上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试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6.思想政治考核表。所有考生应提交“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5.htm),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7.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8.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https://yz.jou.edu.cn/info/2081/1223.htm)。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环节面试环节,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等五部分。面试环节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专业课(含加试科目)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按《江苏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第一志愿考生请加入QQ569928233告知专业课笔试选考科目,选考科目选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包含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满分为30

(三)综合能力面试

重点考核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等,考核其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注重考察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满分为170分。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心理素质测试

测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需在2024320日至28日期间;调剂志愿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一天,登录“江苏海洋大学心理测试平台”进行测试。

操作方法:请考生本人使用手机微信扫如下登陆二维码,输入手机号和密码(JOU+身份证号后六位,+号不用输入)进入系统进行测试,显示待测问卷为《最近的心情怎么样?》《你了解自己吗?》,点击进入测试。注意一定要提交才能完成,完成测试后需要重新进入系统,若无待测问卷,说明成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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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缴费

2024322-27日,已获得复试资格并确认参加复试考核的一志愿考生,根据研究生院发布的“江苏海洋大学财务平台”缴费二维码缴纳复试费(80.0/生)缴费时请在备注栏填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手机号码,缴费完毕请及时截图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的第二天缴纳复试费(80.0/生)。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复试费用的考生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五、调剂

对于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海洋科学(海洋化学方向)、中药学和制药工程专业,可接收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公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标准,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程序

1.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江苏海洋大学志愿,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未通过调剂系统复试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对于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参加复试考生名单遴选确定后,由研究生院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并须按时参加复试;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由后面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次替补。

4.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要求上报复试结果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回复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如有考生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对后面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次替补发送“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

5.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或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江苏海洋大学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并予以公布,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报考。

六、录取

(一)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 +(复试总成绩×0.4/3。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二)录取原则

1.各专业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2.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笔试(含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8)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20249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三)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第一志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官网上统一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于每轮复试前由学院在官网上公布。

(二)每轮复试结束后,学院将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序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官网上公布。

(三)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诉意见,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联系电话:0518-85895786。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诉,申诉电话:0518-85895243;电子邮箱:yj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达楼502室。

(四)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设立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518-85895032,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八、其他

(一)考生须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二)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或者网络直播等,不得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本细则如有与学校复试相关文件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四)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及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五)本办法由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海洋大学药学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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