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实验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建立了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分管院长、各系正副主任、实验中心正副主任,实验员组成,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院确定并公布每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实验室的日常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是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学院特聘专业教师作为安全员每日检查实验室,对科研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学院先后出台: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办法(药政学[2019]5号)、药学院实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药政学[2019]6号)、药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守则(药政学[2019]7号)、药学院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制度、药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守则、药学院实验室应急预案(药政学[2019]8号)、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药政学[2019]9号)、药学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药政学[2019]10号)、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药政学[2019]11号)、关于印发《药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药院〔2021〕6号)、关于印发《药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药院〔2021〕11号)等等。
实验中心、海洋药物活性分子筛选重点实验室、海洋药用资源开发工程研究中心严格把控实验室安全的每一关,每周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做周查记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安全有序的进行。对实验室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建立采购、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等全流程安全监控制度,管控危化品配备耐腐蚀药品柜、易燃品储存柜、毒害品储存柜,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建立了实验废弃物处置备案制度,协调学校及时进行处理。落实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配备紧急喷淋系统、灭火器、灭火毯、防毒面具等设施,增加万象抽气罩、排毒柜、监控及门禁设备,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按照学校要求,实验室所有新进人员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成绩合格者才具备准入资格。同时所有新进人员必须签署“安全环保承诺书”,要求新进人员承诺进入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研究合法合规,把安全环保放在首要位置,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掌握正确的安全防护措施。实验室安全教育课通过不定期给本科生和研究生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实现安全培训全覆盖。学院组织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要求教师、研究生实际使用灭火器,熟悉安全设施、各类消防和应急设备,确保出现事故后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就安全来讲,事故预防是第一位的。事前百分之一的预防,胜过事后百分之九十九的整改。安全检查是检验、督促、推动安全预防性工作的最有效举措。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危险化学品清单及存放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记录,实验室废液存放情况,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管理情况,实验室用电插座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等。通过不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限期整改,把“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精神落到实处,加强师生“安全无小事,警钟需长鸣”的安全意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运行。